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萬靜
5月16日,財政部發布《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旨在加強財會監督,進一步規范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,持續提升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?!掇k法》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
為加強對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審查質量,《辦法》規定,對新備案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,自其首次承接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起,原則上前3年內每年檢查一次,此后每5年檢查一次。
《辦法》規定,對上年度合計為100家(含)以上的中央企業、中央金融企業、境內上市公司(不含新三板)等單位提供年報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,上年度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的會計師事務所,上年末注冊會計師數量超過1000人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其他有重大影響的會計師事務所,原則上每年檢查一次。
《辦法》明確,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進行監督檢查,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注冊會計師,應當依法作出處理處罰。